麻辣blog:提拔幹部須證有德孝恐淪人治

河北魏縣縣委書記齊景海自前年五月上任後,明確提出「德孝治縣」的理念。他說:「決不能讓不孝敬父母的人得到提拔重用!」

如今在魏縣,提拔幹部必須有父母(岳父母或家姑翁)的德孝意見證明,無德不孝一律不予考慮。目前該縣已有三名科級幹部、八名股級幹部,因德孝行為有瑕疵未獲重用。輿論認為,這只是主觀的用人標準,恐會淪為人治。

魯開盛 評論員

孝敬父母,與幹部不幹部無關,更與提拔不提拔無涉。我們必須明白一個道理:孝子可以保國安民,孝子也同樣可能禍國殃民。 (荊楚網)

王學進 評論員

在一個法治健全的社會裏,選拔幹部必須要按照既定的、全面的、客觀的標準進行,盡量要避免以一把手的個人好惡作為用人的依據。這就像一把手不能因為自己歌唱得好、球打得好因而就把歌技、球技當作幹部任用標準來制訂一樣的道理。 (浙江在線)

徐雲鵬 評論員

通過制度建設讓不孝敬父母的幹部止步仕途,有利於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加強幹部隊伍的作風建設,這是件好事。關鍵在於甚麼是孝,甚麼是不孝,如何認定孝敬,必須有一個科學準確的標準界定,並在官德評價中合理運用。 (長江網)

武潔 醫生

假如對於幹部的考核機制不是更多地關注對其公務和權力的監督,反而過度聚焦德孝這類「家務事」,也就難免誤入歧途。一言以蔽之,「德孝治縣」固然不乏善意初衷,但「孝」其實未必「廉」,「孝官」也不能和「清官」畫等號。 (《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