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江蘇南京一宗以種植靈芝為名,非法集資高達四十多億元的騙案,昨在法院一審宣判,兩名主腦以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其他十一名被告被判處兩年半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判死刑的孫海瑜在○四年和同黨胡臻,成立南京潤在生物公司,在高淳縣租賃了一百多畝土地作靈芝種植基地,謊稱投資無風險,招攬下線民眾加入投資,迅速騙取大量資金。案件揭發後,近一萬五千名受害人無法討回損失。法官指出,案件金額龐大,且擾亂金融秩序,予以重判,責令被告繼續退還犯罪所得,發還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