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山木強姦囚四年

【本報訊】內地教育機構山木培訓前總裁宋山木涉嫌強姦女下屬一案,昨日在羅湖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宋山木強姦罪名成立,判監四年,須賠償原告人經濟損失約四千二百零五元。據悉,宋山木的母親出庭,但受害人並未到場。宋表示對一審判決不服,將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