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女改稱失足婦

賣淫女改稱失足婦

賣淫女要改稱失足婦女!內地近期大舉掃黃,屢傳公安把妓女嫖客遊街示眾,引來非議。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劉紹武前日表示,將加強掃黃抽查力度,娛樂場所每周至少暗訪調查一次,並開腔為賣淫女維權,稱今後禁止遊街示眾、公開曝光,強調特殊人群也要尊重,可改稱為失足婦女,當局要協助她們從良。

網民紛批評新名稱騎呢,指部分賣淫女屬自願,譏諷貪官也可雅稱為失足官員。

被迫賣淫者不得處罰

劉紹武前天在公安部工作會議指出,上月二十八日,公安部會同衞生部、全國婦聯等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教育、挽救失足婦女工作,「以前叫賣淫女,現在可以叫失足婦女,特殊人群也需要尊重」,他要求保護賣淫婦女人身權、健康權、名譽權和隱私權,不得歧視、辱罵、毆打,不得採取遊街示眾、公開曝光等侮辱人格尊嚴方式,要嚴格做好訊息的保密工作。

對於懲處賣淫婦女,劉紹武表示要視乎違法程度,區別情形予以處罰。對被迫賣淫者,應迅速解救,一律不得處罰,還要啟動對受害人刑事救助機制,公安部將聯合其他部門幫助失足婦女,使她們能正常回歸社會。

暗訪掃黃憂衍生貪腐

他又表明,公安部繼續嚴格管理娛樂場所,並輔之以常態化暗訪偵查,做到每周不少於一次檢查,嚴防涉黃違法犯罪出現反彈。他又稱,嚴打過後,娛樂行業不是關得愈多愈好,而是合法經營的愈來愈好。

網民指部分賣淫女是因貪慕虛榮自甘墮落,不存在失足問題,當局不要搞中國特色,宜按國際慣例稱為性工作者。

內地警方羞辱賣淫女事件時有所聞,昆明警方掃黃時曾強迫賣淫女下跪,東莞警方則如放狗般,用繩牽着賣淫女去指認性交易地點。網民亦質疑用暗訪方式掃黃,會有腐敗警員趁機佔賣淫女便宜,調侃「我也要暗訪」。

昆明警方上月掃黃時,喝令妓女下跪。

東莞有妓女被捕後,被鎖上手銬遊街示眾。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