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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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blog:通緝記者浙警道歉

早前發生轟動全國的通緝記者事件,《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六月起多次報道一間上市公司的違規交易,遭浙江麗水遂昌縣公安局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名通緝。

事件曝光後,麗水市公安局已責令取消通緝令,遂昌縣委宣傳部及公安局負責人上周赴北京,向記者當面賠禮道歉。輿論批評縣公安局徇私枉法,網民紛要求徹查事件,嚴懲濫用職權涉案官員。

劉壽鴻(網民)

公權力的退讓,主要是迫於壓力而不是出於自覺。輿論監督的生態環境依舊不容樂觀,地方各種利益集團仍會以種種方式,千方百計阻撓媒體記者批評報道,輿論監督危機重重,法治建設任重道遠。

星辰在線

葛樹春(評論員)

歷次借公權打擊報復輿論或者記者的鬧劇,哪一次不是披着合法外衣?在立法為公執法為民和訊息高度發達的今天,公權力機關必須支持輿論監督,而不是和被舉報被監督單位沆瀣一氣。

法制周末網

龔 一(網民)

仇子明被通緝,並非是對一名記者的通緝,而是對於輿論監督的一次通緝。如果這樣的通緝得逞,損害的也並非仇子明一人,而是對整個輿論監督的踐踏。

新浪博客

張貴峰(評論員)

撤銷刑拘、道歉並非事情的終點,要真正還原事件背後的全部真相,釐清當中的是非曲直,顯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們絕不能僅僅滿足於一時的撤銷和道歉,要更進一步詳查深挖背後的內幕。

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