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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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妓案扁子覓證反擊台《壹週刊》

【本報訊】捲入召妓醜聞的台灣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為自證清白,已向所住屋苑申請翻查閉路電視影帶,並搜集當日行程的證據,反擊台灣《壹週刊》指他於住家附近接載妓女。此外,他已催促律師加快擬出提告狀,力求後日正式控告台灣《壹週刊》。

記錯去海鮮店日子

已表態參選高雄市議員的陳致中昨由競選總部發言人出面解釋,至今未向台《壹週刊》提告,是因為律師堅持要把訟狀寫得完美,且希望搜集多些資料。陳已多次催促律師,以免外界誤解為他心中有鬼。據悉,陳將對該刊物提出民事訴訟。

陳致中提及被指召妓前一晚,即本月二日的深夜十一時,曾赴海鮮店會見支持者。該海鮮店老闆向媒體展示單據稱陳是在本月三日光顧,日期與陳的說法有出入。競選總部昨澄清,經查證確是陳記錯,但記錯不等於證明他曾經召妓。

前《時報周刊》副社長劉益宏披露,早於今年二月已兜售扁子召妓消息的爆料者曾宣稱,有人藉色情網站找到應召站,由最初每月一次加密至每周一次,試過原定要接小姐上車,卻突然加速駛離「彈鐘」,事後向業者投訴小姐太似妻子。

另外,特偵組去年先後扣押陳水扁家族的資產,包括存款、股票、珠寶等合共約二億九千多萬新台幣(約七千多萬港元)。

最高法院前日駁回扁嫂吳淑珍的抗告,但亦指特偵組未經法院批准就查扣的做法違法。特偵組將盡速補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