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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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東莞六富鎮享縣級權限

本文重點
【本報訊】廣東省當局近日決定放權予珠三角部分富裕鄉鎮,令一些有經濟實力的特大鎮也可獲得縣級的行政權力。有關措施在佛山、東莞首先試行,據悉佛山將有十七個鎮達到「授權」標準。

縮短審批時間

當局指,珠三角一些富鎮的經濟實力相當於幾個山區縣,但管理許可權卻很小,要求放權的呼聲愈來愈大。廣東省當局研究後,推出簡政強鎮改革,並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改革工作。

廣東省將按照鎮轄區常住人口、土地面積、財政一般預算收入三項指標,對鎮重新分類,劃分為一般鎮、較大鎮和特大鎮三級。其中,特大鎮可賦予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財權也將進一步擴大。有關措施已在佛山市、東莞市六個特大鎮試點,珠三角地區其他市的經濟發達鎮也將陸續改革。

參與試點的佛山市委常委、順德區委書記劉海認為,改革加強了話事權,如街道宅基地審批,由原來的廿四個工作日縮短為十個工作日;並且在處理環境污染、黑網吧、安全生產等社會管理問題上,可快速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