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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福建漳州一名刑警利用職務之便,在審問時猥褻、強姦多名女疑犯,甚至用手銬將女疑犯銬在鐵椅上提出性要求。後來一名遭施暴女疑犯染上婦科病,向獄友訴說揭發事件,日前該刑警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四個月。
辦公室內施淫爪
現年三十歲的張某是漳州薌城公安分局一名刑警,去年十二月一個深夜,他在警方辦公樓內審訊鄧姓女疑犯,期間趁她上廁所時多次猥褻。隨後張用手銬將鄧女銬在審問室的鐵椅,向她提出性要求,被拒後恐嚇鄧「以後不好過」。後來,張直接將鄧女帶到三樓一辦公室強姦。為毀掉證據,張還拿走鄧女的內褲。
鄧女起初不敢揭發,後因染婦科病向獄醫要藥,加上獄友的開導才吐露受辱經過。不料,不同監室多名獄友聽完後均表示有類似經歷。看守所領導事後向上級部門反映,將張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