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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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打省長「姦夫」商人輕判守行為

【本報訊】澳洲一名商人在公開場合遇見分居妻子親口承認有染的南澳省省長蘭恩,禁不住妒火中燒,用捲起的雜誌朝蘭恩面部打了四下。女法官未有判該名男子襲擊罪成立,只輕判他自簽擔保守行為兩年。

控罪指,五十六歲的菲利普斯去年十月在一次工商界活動中,與蘭恩狹路相逢,一時衝動下襲擊蘭恩。辯護律師指他們在一個不幸背景下相遇,令菲利普斯嚴重失控。

南澳省長否認姦情

菲利普斯承認襲擊蘭恩,但女法官認為他長期受事件困擾,是在最不尋常情況下作出襲擊行為,故不會判他有罪,只判他自簽一千澳元(約七千港元)擔保守行為兩年。菲利普斯聞判後不禁落淚。

菲利普斯一直懷疑妻子尚特盧斯不忠,二人於○六年申請離婚。尚特盧斯去年十一月公開承認與蘭恩有過婚外情,蘭恩矢口否認,聲稱與尚特盧斯只是朋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