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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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擬開徵谷歌稅 貫徹執行有難度

愈來愈多網民於線上閱讀書籍、收看電影和收聽音樂,給維護版權問題帶來空前挑戰,法國政府就考慮開徵「谷歌稅」(Google Tax),向各大搜尋器和入門網站的經營者及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徵稅,收入用作扶助於互聯網時代艱苦經營的創意工業,但如何計算和收取稅款等技術性問題,令有關構思的可行性大減。

由法國政府委託編寫的研究報告,就鼓勵民眾「合法地」透過互聯網取得有版權作品提出二十二項建議。法國總統薩爾科齊日前發表講話,表態支持報告提及的一些重要構思。雖然總統未有如報告那樣點名要向Google、雅虎、AOL和Facebook等徵稅,但他表示Google網上廣告業務遠遠拋離對手,官方應調查當中是否有不公平的情況。

相對於撰寫報告的委員會,薩爾科齊已是相當客氣,前者非但呼籲展開此類反壟斷調查,更將矛頭直指Google和其他美國互聯網巨企,認為它們未能與作品版權持有人分享網上廣告利潤,給歐洲及其文化工業帶來挑戰。報告認為,補救方法之一是向Google和電訊公司等「供應者」所賺取的廣告收益徵稅,稅收用來扶助創意工業,如補貼年輕人購買「音樂卡」,令他們能以更廉宜的價格在網上購買樂曲。

薩爾科齊本人也支持推行「音樂卡」計劃,表示政府會負責一半經費,但觀乎他的嬌妻布魯尼本身是流行歌手,而上述報告其中一名撰寫人是布魯尼前唱片監製Patrick Zelnick。薩爾科齊大力支持計劃,又會否單純是護妻心切使然?

無論法國政府為了何種緣故對捍衞版權大發熱心,由於徵稅主張存在着不少技術性障礙,若當局無法將之掃除,開徵「谷歌稅」的構思,恐怕像打擊非法下載的「三振出局」反網絡盜版法案一樣有姿勢無實際。

誠如薩爾科齊所言,Google歐洲支部設在愛爾蘭,但為其帶來廣告收益的不少點擊卻來自法國,Google僅向愛爾蘭政府交稅並不合理,在法國受影響的一群應獲得補償。問題是,任何稅款的計算方式,都必須考慮到每個廣告在法國網民間的滲透率有多高,法國政府與Google等的計算方式一旦有出入,難免出現口同鼻拗的情況。

部分法國媒體也懷疑,要向那些在法國以外設立基地的公司徵稅,未必如想像般容易,有讀者甚至認為,若果他是Google的經營者,必定會遺棄法國將Google.fr網址關閉,逼法國人用英語版Google。Google會否真的斬腳趾避沙蟲還未可知,但觀乎Google於互聯網搜尋器市場獨佔鰲頭,最後到底是誰怕了誰實在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