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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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麥加好友超速駕駛罰220萬

【本報訊】被指是德國車神舒麥加好友瑞士億萬富豪,前日再因超速駕駛被定罪,遭法庭罰款逾二百萬港元,創下該國超速罰款紀錄。

有多次超速駕駛前科的億萬富豪羅蘭早前駕駛紅色法拉利Testarossa跑車,駛過一段車速限制為時速八十公里的路段時被發現超速駕駛,當時他的時速約一百三十六公里。

法官直斥羅蘭罔顧法紀。法官表示,罰款應根據所犯罪行及羅蘭的財富而定。據估計,羅蘭坐擁近二億港元身家,包括五架豪華跑車。法庭判決罰款二百二十多萬港元。羅蘭一度拒絕上庭,自稱是非洲國家畿內亞比紹的外交官、擁外交豁免權,但法庭拒絕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