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1/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西藏活佛判囚八年半

【本報訊】西藏第四世布絨朗活佛普布次仁仁波切,日前被四川甘孜州中級法院裁定「非法持有槍枝彈藥」及「職務侵佔」罪名成立,判監八年半。其律師稱指控與前年拉薩騷亂有關,普布次仁仁波切亦成為首名因涉拉薩騷亂被判重罪的佛教領袖。

被指私藏手槍及子彈

當局指五十三歲的普布次仁仁波切私藏一支手槍及百多發子彈,並侵佔土地興建護老院,法院上周三就兩罪分別判處一年半及七年有期徒刑。其辯護律師江天勇稱指控與前年拉薩騷亂有關;又指普布次仁仁波切是在警方恐嚇下被迫認罪,並斥法院不允許他與其他律師入內聽取判決。

普布次仁仁波切主持的兩間寺院,共八十多名僧尼於前年五月上街示威,抗議當局強迫她們接受愛國教育,又要她們聲討西藏流亡領袖達賴喇嘛。普布次仁仁波切於示威數天後被捕,至去年四月開始接受審訊。案件原定於去年四月二十八日宣判,但當局卻推遲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