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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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賣幼女裸照逼接客

日本多名女子涉嫌為了賺錢,拍下年幼女兒或妹妹的色情照片售予男性被捕;有人甚至讓女兒與男子進行性行為。事件因一母親報案,指出售女兒裸照後未收到錢而揭發。

為賺零用錢 創傷孩子心靈

宮城縣警方透露,警方從報案母親的手機郵件紀錄,成功在今年六月至十二月中期間拘捕十二名母親或姊姊,她們涉嫌把一至十二歲大的女兒或妹妹的色情照,發送予從交友網及其他網站上認識的男子,部分人更曾讓男子直接替受害人拍攝色情照片,每次收數千港元。亦有母親在十年內拍攝女兒多達六十次,共牟利約二十五萬港元,警方至少沒收了一萬張女童色情照片。由於尚未知道其他複製發放及暗中交易的照片數量,估計受害女童的數目比已有資料顯示的更多。

警方指疑犯年齡由二十至三十九歲,遍及八個都道府縣,相信她們非因經濟困難犯案,而是純粹為了賺取零用錢。其中一名來自兵庫縣的二十三歲母親,一月時以約八千四百港元把幼女的裸照賣給一名二十歲無業女子。受害女童當時只有兩歲,該母親十月下旬於仙台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指其行為等同虐兒,在孩子心靈上留下創傷。

另一名本月被捕的三十七歲無業母親來自茨城縣,她約十年前已開始出售其女兒的色情照片,當時她的女兒只有三歲。

另外,東京兩名母親涉嫌分別帶着一歲和十二歲的女兒,與東京一間公司的四十六歲男董事見面,讓他與女童進行性行為。警方認為這些案件只屬冰山一角,料還有更多女童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