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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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陳江會」重點

簽署三大協議

《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

緩簽租稅協議

雙方對稅率、稅收類別等問題存技術分歧,容後協商,倘達共識可納入下次「陳江會」議題。

敲定第五次「陳江會」內容

協商並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並討論知識產權議題。

檢討過往協議

兩岸空運、海運直航;陸客赴台、陸資赴台、遣返罪犯等協議,執行上有改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