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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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服裝商被控勾引人妻

【綜合外電報道】馬來西亞一名男子罕有地被控勾引別人的妻子,有關法例在英國管治時期已存在,馬國獨立後一直未有廢除,但執法當局歷來只引用過數次,法庭亦未曾審理過。案件引起爭議,反對者指有關法例過時,違反男女平等原則,有違憲法精神。

婦團籲廢過時條例

運動服裝公司行政總裁蔡慶明(譯音),早前被電視台主持人伊金(Daphne Iking)的丈夫援引刑法第四百九十八條,入稟控告他勾引太太。該法例列明任何男子意圖引誘、帶走或扣留已婚女子,並圖與她發生性行為,均屬違法,可監禁兩年兼罰款。但女性則沒法例約束。

原告指蔡慶明於○七至○八年間與其妻伊金發展了長達十四個月的婚外情。蔡否認指控。代表他的律師指出:「法例完全過時……假設女性是奴隸,且不能理性地選擇男伴。」婦女團體亦批評此例,並呼籲廢除,惟內政部稱沒有必要。伊金的代表律師曾指該例是對女性「公然侮辱」。此案目前轉交高等法院審理。

現年三十歲的伊金於今年與丈夫離婚,但沒透露是否與此案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