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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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公約限妻每周打夫一次

「這星期你已打過三次,今天你不能再打我了,有書面約定的。」重慶張姓男子婚後生活不和諧,因妻子自小習武,每次爭吵總遭對方拳腳相向,自己往往遍體鱗傷。雖愛妻心切,但亦想捍衞應有的發言權,遂求助於岳父,監督兩人簽訂《捱打公約》,規定女方每周只可打老公一次,否則罰回娘家住三天。此後,夫妻感情與日俱增,更獲妻子公司評為模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