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1/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淫父姦親女囚437年

【本報訊】台北縣板橋市一名陳姓禽獸父親,三年來共性侵就讀小學的親女多達六十多次。板橋法院日前審理此案,經證實陳強姦女兒多達六十多次,法官故依一罪一罰原則,以每次性侵應處七年兩個月徒刑計算,重判其四百三十七年兩個月徒刑,但因台灣法例規定性侵最高判刑廿年,故最終只能判陳囚廿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