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內地近年民眾上訪活動愈演愈烈,為整治上訪者過激行為,深圳公檢法部門聯合發布通知,明列十四種非正常上訪行為,當中包括在天安門、市政府上訪,上訪時舉橫額喊口號、穿狀衣或串聯上訪等。多次非正常上訪者將被刑事拘留甚至勞教,而組織策劃者更會被重罰。相關規定出台後引起各界爭議,有學者狠批此舉不但無助減少社會矛盾,反激起民眾不滿。
律師質疑違憲
深圳當局指在上月三日發布的相關通知,主要是因部分上訪者不願通過正常渠道反映問題,抱着「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心態,聚眾在國家機關門前拉橫額、喊口號、靜坐示威、圍堵衝擊政府機關甚至堵路等,超出正常信訪方式,如不加以整治,問題將愈演愈烈,嚴重影響社會秩序。
通知指出,多次非正常上訪者,除會被行政拘留及追究刑責外,更有機會被勞教,而組織、鼓動、策劃非法上訪者更將從重處罰。通知亦提出,政府各部門應引導上訪者以正確形式行使上訪權利,各部門既要保護上訪者的合法權益,也需對上訪犯罪行為依法處理。
通知原意雖是要求上訪者依法上訪,但通知發布後引起極大回響,各大網上討論區均有反對聲音,有網民質疑相關規定的法律依據,指規定是要上訪者封口,箝制人民的上訪權。有律師質疑深圳的規定完全違反中國憲法,並指勞教條例是針對不務正業及不事生產者,已不合時宜,對於上訪者根本不適用。
中國問題專家胡星斗指上訪是基本公民權利,只要不影響公眾利益,當局不應處罰。在民眾心目中,信訪部門並不能有效解決問題,反而向傳媒或人大申訴曝光更為有效,當局需建立獨立完善司法系統,依法解決民眾問題。他又說,當局如對此施加限制,對減少社會矛盾毫無幫助,反會激起民眾的不滿、影響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