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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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另類規定 變相輿論專制

東莞這座城市無奇不有,近日居然下發文件,以關心支持媒體之名,行輿論專制之實,想方設法限制輿論監督。這樣一座城市,居然還是科學發展觀的試點,豈不是咄咄怪事?

據內地傳媒報道,東莞市委書記劉志庚日前指定市委宣傳部,起草《東莞市關於進一步關心支持媒體營造良好輿論環境的意見》。文件先是冠冕堂皇宣稱,東莞各鎮街、各部門不得阻撓記者採訪,造成惡劣影響的將「堅決追究責任」。

但隨後話鋒一轉,稱東莞市委宣傳部將給媒體記者發放專用採訪證,「每年審核,年初換新」,並恐嚇稱,對重大會議、活動報道嚴重失實的記者,可能被收回專用採訪證;而在突發事件現場不遵守採訪秩序、擅闖警戒線的記者,情節特別嚴重的甚至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更離譜的是,文件還規定,對於一些重要的會議及活動,主辦方享有「刊播前審稿權」,也就是說,在東莞採訪的媒體,在寫好稿件之後,刊發之前,應主動自覺地將稿件向東莞當局送審。如此一來,新聞自由從何談起?所謂的輿論監督,豈不變成千篇一律的東莞頌歌?

東莞這份「關心支持媒體」的文件,實際上與國家規定明顯牴觸。國務院新聞辦早就規定,在國新辦登記註冊的境外傳媒,只要徵得當事人同意,便可自由採訪,任何單位與個人不得阻攔。

藏污納垢 誨淫誨盜

但東莞卻自行發明專用採訪證,對傳媒採訪設置障礙,而且還要「每年審核」,此舉相當於變相審查,這豈不是挑戰國務院新聞辦的規定?國家主席胡錦濤日前還誓言要充分保障境外傳媒在中國的採訪權,沒料到話音未落,東莞當局便公然對抗,如此以下犯上,眼中到底還有沒有中央的權威?

東莞之所以害怕輿論監督,對傳媒採訪布下重重阻礙,主要是因為東莞在城市發展中問題叢生。較早之前,就有傳媒揭發東莞奴工與血汗工廠現象,令人髮指;而遍布東莞的桑拿、夜總會、髮廊,許多都是藏污納垢,誨淫誨盜,使東莞贏得了「全球性都」的惡名。而在此當中,官商勾結、官惡勾結的內幕更是層出不窮。可以說,只要傳媒在東莞轉一圈,就能挖出數不清的猛料,有做不完的新聞。

倘若這些新聞曝光,東莞必然臭名遠揚,當地官員們將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甚至被中央問責,烏紗不保。所以,東莞當局千方百計,想方設法要限制傳媒採訪,即使採訪也要順他們的意思,在他們的「護送」下,歌頌東莞當局的偉大、光明、正確,否則就可能被「追究其法律責任」。

東莞是全國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試點,但如果全國都學東莞的發展模式,將城市繁華建立在童工的斷臂殘肢和小姐的賣笑皮肉之上,中國還有希望嗎?社會還會和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