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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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胞胎撐爆代母子宮

「他們求子,我們求財,但代母犧牲太大了!」台灣少婦為幫補家計,以約一百萬元新台幣(約二十四萬港元)的價碼借出肚皮代人生仔,但醫生為提高受孕率,竟植入逾十個受精卵,數量之多震驚醫界。少婦懷八胞胎,因「撐爆」子宮受創,六次減胎仍保不住剩餘兩胎,更造成永久不孕。婦人怒告委託夫婦及醫生,但法院僅輕判醫生賠償五十一萬元新台幣(約十二萬港元)。

遭植入超過十個受精卵的三十歲劉姓少婦家住台中市,原是診所護士,丈夫是水電工。她○七年誕下女兒後,夫婦又要供樓又要養女,經濟負擔大增。同年底,她經友人介紹,答應以一百萬元新台幣價碼,向不孕的蔡姓夫婦借出肚皮。

蔡氏夫婦委託未獲人工授精資格的傅姓醫生為劉婦植入他們的受精卵。劉婦七周後流產,但仍獲得十萬元新台幣(約二萬四千港元)報酬。約三個月後,蔡氏夫婦苦苦哀求,劉婦再次答應當代母,但加價至一百二十萬元新台幣(約二十八萬港元),懷孕五個月先付一半。

去年四月,劉婦再次植入受精卵,卻不知蔡氏夫婦為提高受孕率,私下委託醫生一次過植入十多個受精卵,結果劉婦懷了八胞胎。劉婦懷孕期間多次嘔吐、出血,並有高血壓等徵狀,因子宮幾乎「撐爆」,需六次減胎。蔡氏夫婦欲保留僅存的兩個胎兒,但劉婦持續子宮出血,並疑感染絨毛膜羊膜腔炎,兩胎兒終告流產。

永久不孕 僅獲賠12萬

蔡氏夫婦及後支付二十五萬元新台幣(約五萬八千港元),但劉婦因子宮重創永久不孕。她歸咎蔡氏夫婦與醫生植入受精卵過多,入稟向三人索償二百萬元新台幣(約四十六萬港元)。

法院早前判決,醫生需賠償五十一萬元新台幣(約十二萬港元),但由於無證據證明蔡氏夫婦主導醫生這樣做,夫婦免賠。台灣醫學界指判決過輕,但劉婦無意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