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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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長假生果月餅當加班費

【本報訊】河南有老闆竟為慳錢,以月餅、水果代替員工的十.一長假加班費,不少人怕丟飯碗啞忍。勞動部門指出,僱主在法定假期安排加班,應付二至三倍的加班費,以月餅、水果代替屬違法。

河南商水縣的王小姐任職婚慶禮儀公司,因十.一長假為婚嫁旺季,她加班四日。但公司只向五名員工共派四盒月餅、兩箱蘋果、一箱紅提子,稱為加班「犒賞」,並指這些「犒賞」倘折換為現金,各員工至少獲一百五十元,較原本一百二十元的加班費還多。

「別人放假,我最忙,所以我一點也不期盼過節,因我要加班八天,還沒有加班費!」於江蘇南京任職超市的韓小姐,亦有同樣遭遇,只獲派一盒月餅及二百元購物券作為加班費,卻為保飯碗敢怒不敢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