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三振出局」,是指在網上非法下載音樂、影片及軟件者,初犯會收到電郵警告,再犯則會接到掛號信警告,三犯則被判處「極刑」,剝奪「連線權」最高達一年之久,另外還有可能被課罰最多三十萬歐元(約三百四十萬港元);此外還可能「禍及父母」,兒童在網上侵權,其父母可能被罰款三千多歐元及「斷網」一個月。
有人猜測法國辣手打擊網絡侵權行為,是因為總統夫人布魯尼本身也是一名流行歌手,對網絡侵權行為自然感同身受。事實上,法國唱片業界對國會通過反網絡盜版法案掌聲雷動。其實這也不難理解,要唱片公司循民事訴訟追究網上侵權行為,涉及舉證等大量複雜程序,現在由政府進行檢控,何樂而不為。
根據美聯社報道,反網絡盜版法案中,除了「三振出局」規條備受爭議,法案還要求互聯網用戶安裝軟件,讓當局更容易追蹤到進行非法下載網民的身份。這令人不期然想起中國月前曾要求電腦安裝「綠壩」軟件,後來民意反彈強烈下,宣布暫緩執行。法國如成功實施反網絡盜版法例,肯定備受其他有意嚴控互聯網國家的關注。
另一點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法國當局針對憲法委員會的憂慮,對法案進行了修改,但卻無助減輕爭議,而正反雙方的意見與之前幾乎毫無區別。支持者的意見已如上述,而法國《世界報》一篇文章則可說概括了反對者的理據。該文章強調,新法案等同創造一個「網絡老大哥」,而這個「老大哥」很大可能會「傷及無辜」,因為他很難分辨哪些人的網絡,尤其是無線上網戶口被盜用;而真正利用互聯網下載大量檔案的專業電腦用戶,卻懂得將自己的IP地址隱藏起來,換言之新例根本無法打擊真正的「大鱷」。
舊有爭論未解決,新的問題卻可能接踵而來。法國地方法官協會估計,每年涉及網上侵權的個案多達十八萬宗,如果每一單案件都要由法官決定是否要被「斷網」的話,則傾盡全國資源也不可能應付,屆時法國整個司法系統必將癱瘓。可以說,反網絡盜版的修訂法案不但無助解決爭議,卻有添煩添亂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