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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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嫂點服刑當局頭痛

【本報訊】吳淑珍昨被判無期徒刑,還要罰款三億元新台幣(約七千萬港元),為所有被告中罰款最多。據悉,當局對吳淑珍該如何服刑,仍然相當頭痛。有傳可能會透過電子腳鐐「以家為監」方式執行,但法務部指全案尚未定讞,不便評論。

吳淑珍早年因車禍下身癱瘓,身體狀況一直欠佳,出入以輪椅代步,並需由旁人照顧。扁家弊案曝光後,吳淑珍在首次審訊期間已暈倒送院,之後一直以身體不適為由請假,沒有到庭應訊,令弊案審訊過程多次受阻。

法務部長拒談方案

法律界人士認為,雖然吳淑珍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但由於吳無法自理生活,其身體狀況亦令刑期難以執行,在台灣的法規及衡量收押的成本下,不論讓吳淑珍入監服刑或收容於醫院均是難題,故當局對如何執行法院對吳的判決十分頭痛。

據悉,為讓吳淑珍有身陷囹圄感覺,法務部正研究以戴上電子腳鐐方式,讓吳淑珍在家服刑,並由監獄負責教誨矯正課程,期間轄區派出所警員將定時查訪。不過台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由於全案尚未定讞,一切言之過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