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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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掌櫃爆內幕免刑

扁家系列弊案被告眾多,檢方去年兩次起訴時共有十四人上榜。除扁夫婦、陳致中夫婦,其餘大部分被告均獲輕判,扁嫂兄長吳景茂夫婦等五人就獲緩刑。有扁家大掌櫃稱號的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更因供出國務機要費案等內幕而獲免刑。曾為扁親信的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卻因堅拒認罪,分別被重判二十年及十六年,兩人聲言上訴。

曾傳是污點證人的陳鎮慧是昨日唯一獲免刑的被告,她獲悉結果激動不已,即致電律師林達傑哽咽表示感謝法官給予自新機會,有機會將向檢察官及法官致謝。不過,合議庭認為她在國務機要費案中被認定是貪污共犯,因此她不論有否實際得益,也必須與扁夫婦攤還一億元新台幣(約二千三百萬港元)犯罪所得。

獲緩刑的吳景茂及妻子陳俊英昨日一直守在電視機前,夫婦同被判刑兩年、緩刑五年,各罰款三百萬元新台幣(約七十萬港元)。陳俊英聞判後表示:「我們心裏很感激法官和檢察官給我們緩刑機會。」但她坦言罰款是很重負擔,因此兩人心情沉重。她紅着眼說:「如果是你,也很難過,心情沉重。」

馬永成林德訓甘淪家臣

第三被告馬永成、第四被告林德訓曾為陳水扁的左右手,量刑之重緊隨扁珍之後。判決書指出,兩人擁有極高學歷,深受陳水扁信任,卻基於私誼、惑於官位權勢,甘心淪為扁夫婦的家臣,任由扁家將國務機要費挪為私人用途,且犯後不知悔悟,雖未有證據顯示二人有從中獲益,但必須重判。

馬永成和林德訓昨晚託律師發出聲明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極度沮喪與不解。聲明指出,檢察官或法官都已認定國務機要費中從未有一毛錢進到兩人私人口袋,因此論處二人為國務機要費案共同正犯,判決不足為採。兩人堅稱自己清白,一定會提起上訴。

另外,前竹科管理局局長李界木涉龍潭購地案被判監六年、褫奪公權三年;吳淑珍大學同學蔡美利的弟弟蔡銘杰及蔡銘哲涉龍潭購地、南港案及洗錢案,均判入獄兩年、緩刑五年、褫奪公權一年;力麒建設前董事長郭銓慶涉南港案及洗錢案,判監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