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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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限期前召開延押庭

陳水扁昨遭判刑後,法院並未即時舉行延押庭,外界關注他會否獲准保釋。其羈押將於本月二十五日到期,並估計上訴移交高等法院需時,料台北地方法院將在二十五日的限期前,第四次為扁召開延押庭。

按規定,台北地方法院的合議庭,在昨日一審宣判後,需於本月十五日前把判決書正本送交扁等各被告,各人須於十天內上訴,上訴案將交由高院處理,高院將為此分案,並安排承審的合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