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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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紀委書記無即時拘留

本文重點
【本報訊】因醉酒駕駛而遭拘留的廣州番禺區欖核鎮紀委書記梁惠明,再被踢爆其醉駕被查當晚,並未即時被警方拘留,而是由鎮領導領走,翌日還照常上班,至下午才被拘留。

民眾質疑官員獲優待,但交警部門指驗血需時,才暫時讓梁離去。

梁惠明上周四晚因醉酒駕駛被警方行政拘留十五天,但廣州傳媒昨踢爆,梁惠明當晚被強制送院接受血液檢測後,欖核鎮有關領導親自出面到交警隊接梁回家,梁翌日上午還如常回鎮政府辦公,直至下午才被行政拘留,期間相隔了二十個小時。

民眾批評享特權

有民眾批評,交警部門對官員、平民有兩種標準。廣東省交通管理局人員也私下說,血液檢測通常只要一小時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