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加拿大政府證實,潛逃加拿大的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自願返回中國,攜幼女返抵福建家鄉,並受到良好對待。有消息稱,曾明娜的回國安排,是與中國政府的長期協商條件,她與女兒已回去一個月,其中一個條件是釋放曾明娜在中國服刑的弟弟。
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長坎尼早前接受溫哥華一電視台專訪時證實曾明娜已返回中國,他又稱賴日後如按此模式自願返國面對司法指控,移民部門樂意提供一切所需幫助,包括提供合法出境的旅遊證件。
四十五歲的曾明娜與賴昌星共育有兩子一女,她於九九年八月隨賴舉家從香港逃到加國,夫婦倆同遭通緝。翌年十一月,加國移民部門以非法移民罪把賴氏夫婦拘捕。○四年,曾入稟法院,申請與賴離婚,○五年獲法庭批准。
中國司法部指賴昌星是廈門遠華走私案主犯,一直要求加拿大將賴遣返中國受審。賴抵加後申請難民身份被拒,並多次上訴,至今年一月他獲加國移民部門簽發工作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