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6/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市檢察院涉放生詐財人大

【本報訊】廣東梅州市一名身兼人大代表的地產公司總經理,涉嫌以三百多張「白條」(非正式收據),侵吞公司逾三千萬元來購買名牌汽車及豪華別墅。

案件曝光之後,市檢察院懷疑礙於其人大代表的身份,竟以他不會逃跑為由,毋須作出逮捕,結果讓其逃之夭夭。事件引起極大爭議,有輿論批評「人大代表」的名銜,不應淪為「犯罪保護傘」。

現年四十五歲的石育清,為梅州市、興寧市、黃陂鎮三級人大代表,並為某房地產公司的總經理。公司股東去年查帳時發現三千多萬元資金不翼而飛,揭發石於九九至○七年間,用三百四十張「白條」侵吞挪用。

梅州市公安局指石觸犯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今年二月向市檢察院申請逮捕,但檢察院認為「無逮捕必要」。

粵公安廳發通緝令

省公安廳與省檢察院其後達成共識,認為應該羈押,遂於上月十九日派員捉拿,惟當時石已潛逃,現已遭警方通緝。

外界質疑梅州市檢察院縱放疑犯,但檢察院辯稱警方偵查此案已逾半年,石如要逃跑早有機會,才認為無逮捕必要。

有律師認為,雖然逮捕人大代表需要一定程序,但不表示人大代表有刑事豁免權,檢察院對此案的處理不當,損害司法權威。

直擊人類豬流感最新疫情
詳情瀏覽on.cc《奪命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