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死亡數字可造假 事故問責成空話

隨着食品安全、礦難、群體抗爭等事件日益增多,內地近年有意強化官員問責制。中共日前通過了《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冀望官員因重大事故引咎辭職或免職成為常態,杜絕被免職官員「帶病復出」、「換崗做官」等現象。

徒有虛名的官員問責制一直為人詬病,地方政府為逃避問責無所不用其極,甚至公然造假。湖南株洲一座待拆的高架橋月中發生坍塌意外,造成嚴重傷亡,當局在慘劇處理過程中,懷疑在死傷數字上弄虛作假,蒙混過關,引起極大民憤。

這起震驚全國的重大事故發生五天後,株洲市政府才陸續對外通報事故調查的部分結果。而最令人質疑的,是當局公布遇難人數時前後矛盾。在上周二的新聞發布會上,市政府發言人唸稿時稱事故「共死亡十人」,突然停頓了許久,改口說「共死亡九人」;旋即又解釋,說法有異是因為「統一口徑有誤」。

面對輿論的一片質疑,株洲市政府新聞辦主任翌日又改口,稱「口誤」是由於文件打印出錯,「最初定的是九名遇難者,應該不存在問題」。然而傳媒發現,當地殯儀館在事故中一共收了十一具遇難者遺體;消防方面也證實,現場確認的損毀汽車數量是二十七輛,但市政府通報的數目卻變成了二十四輛。

事故背後疑竇重重,株洲當局「自擺烏龍」,欲蓋彌彰,卻愈描愈黑,原來與現行的安全責任事故問責制度的缺失有莫大關係。

權力之手 無遠弗屆

根據內地的《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重大事故分四級,其中二級重大事故死亡人數為十至二十九人,三級重大事故死亡人數為三至九人。此外,經濟損失也是決定事故性質及等級的要素,二十七輛與二十四輛被損毀汽車的經濟損失數額,正好對應二級和三級事故認定的經濟損失範圍。不同級別的事故認定,決定最終的行政處分或刑事問責力度,株洲官員玩弄「數據魔法」的奧妙,正在於此。

政府官員處理事故時想方設法逃避責任,情況相當普遍。上月底吉林化纖集團千餘名員工出現集體中毒徵狀,懷疑與旁邊一家大型化工國企發生洩漏有關,但衞生部和當地專家調查後,卻聲稱事關「心因性」因素,一千多名員工同時因心理上的恐懼導致身體不適。「結論」如此荒唐,當局無非是擔心洩漏事故會引起民眾抗議和索賠,令政府政績受損,官員需要問責。

現行安全責任事故問責制度機械呆板,過分注重分級,一旦過界,一票否決,忽視了逃避責任的人性弱點和權大於法的官場現實。每當事故發生,官員為將處分和問責力度減到最低,往往不擇手段在死傷人數上做手腳,以威逼手段或巨額賠償讓家屬「閉嘴」;千方百計逃避傳媒和輿論的監督,甚至收買知情者;或者以聲譽危機和經濟損失為由,要脅行政上級合謀掩蓋真相。

更叫人失望的是,由於官官相護的惡習,官員即使被問責免職,閒置一段短時間後,往往會換個地方官復原職,甚至更上一層樓。問責制名存實亡,要讓國人走出謊言的陰影,讓真相大白於天下,重建百姓對政府的信心,首先就要砍斷無處不在的權力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