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職守 行為不當 粗言穢語
投訴警隊狂升35%

24/03/2009


【本報訊】今年首兩個月投訴警務人員的數字較去年同期上升三成五,其中疏忽職守、行為不當及粗言穢語等分類投訴,更勁升四成七及五成九。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通過而又查明屬實的指控,亦由前年的三十六項升至去年五十七項,升幅高達五成八。一名警長雖目睹一名停牌司機涉嫌無牌駕駛,竟因休班、休假及事忙,事隔十二日才作報告,警方最初指有關疏忽職守的投訴無法成立,但警監會不同意,最後警方接納,訓諭該名警長。

警監會昨在舉行的例會,公布去年共接獲二千五百多宗投訴,涉及四千五百多項指控,其中一千多項經調查後,五十七項指控證明屬實,另有六十六項非經舉報的指控,警方調查後亦證明屬實,另外濫用職權的投訴,亦由前年的兩宗增至去年八宗。有警監會委員質疑,證明屬實的指控升幅較高,其中疏忽職守及濫用職權的投訴亦有所上升,質疑警隊是否出現問題。

投訴課偏袒警長

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范錫明回應稱,指整體投訴未有上升趨勢,又指十年來平均每年約三千宗投訴,最多一年為三千八百多宗,數字平穩,警隊會採取適當行動防止警員違規。

警監會昨審議一宗投訴個案,指一名市民早前被控不小心駕駛罪成,判停牌十五日,一名警長為該案出庭作證,離庭時發現被告竟違法庭判令再駕駛,但當時警長已過了當值時間,又無截停該司機,隨後亦連續休假六天,上班後又因工作忙碌,結果延至十二日後才向交通調查組報告事故。

涉事司機最終被控在取消資格期間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但控罪不成立,他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對該名警長提出兩項疏忽職守及一項捏造證據指控。

投訴課初時指其中一項指控為並無過錯,另外兩項指控為無法證實,但其後警監會指該警長有責任向上司匯報事件,要求將疏忽職守列作成立,投訴課接納警監會意見,將指控改為證明屬實,已訓諭該警長。

另外,投訴課指近月有三名警員未有按規定,取走一名被拘留人士的隨身藥物後落簿及在電腦中登記,又無將藥物封好,警方已對三名警員作出訓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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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的投訴警方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