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2009
【本報訊】曾就讀香港大學、有爆竊案底的前保險公司助理經理,因在辦公室內非禮一名有醉意的兼職女模特兒,去年於東區法院裁定一項非禮罪成,判囚十五個月。他昨日在高院提出減刑上訴,法官判決時指原審裁判官有可能因上訴人在庭上揭露,女事主曾替三級電影和替色情雜誌做模特兒,而加重上訴人刑期,因此判他上訴得直,刑期減至十二個月。
扯開內褲圖硬上弓
案情指,上訴人梁智基(二十六歲)與相識一段時間的女事主(二十五歲)在○七年九月十八日晚首次約會,兩人晚膳時喝了酒,上訴人之後帶有醉意的事主去其銅鑼灣的辦事處內非禮,包括摸其胸及吻她,更扯開她內褲企圖「霸王硬上弓」,但被事主推開報警拘捕。
上訴人去年八月經審訊後裁定非禮罪成判囚十五個月,原審裁判官當時更指其行為𤂌近企圖強姦,而女事主接受辯方盤問時,更要回答關於她曾替三級電影和色情雜誌做女模的問題,這種盤問手法純粹是想令她尷尬。
已在獄中服刑半年
代表律師昨陳詞指上訴人○一年入讀港大,及後因爆竊女友家,當時裁定爆竊和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判入更生中心,刑滿後繼續讀書取得學位,○五年加入涉案保險公司,○七年已升為助理經理。又指上訴人是一名孝子及家中經濟支柱,現已在獄中服刑半年,已受足夠懲罰。
案件編號:HCMA 8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