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電動車欠配套設施
不符合成本效益 業界料難普及

26/02/2009


繼推動環保汽車後,財政預算案進一步提出利用環保及節能減耗措施促進綠色經濟,重頭戲是推動使用電動車,日內將公布由財政司司長領導督導委員會,與日本車廠簽訂諒解備忘錄,車廠會向政府提供一輛電動四人車接受為期一年測試;政府同時延長豁免電動車輛首次登記稅五年,利誘市民使用。不過,汽車業界形容政府年前推動的環保電動小巴乃「失敗之作」,在充電技術及其他配套設施欠成熟下,電動車根本難以普及。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警務處現時有六輛電動電單車,政府另有六輛即將投入服務,而過去三年只有三十一輛新登記的電動車。標榜零排放的電動車未見普及,因為充電效能低,行駛二十至三十公里便需充電。但近年電動車電池有突破性發展,只須接駁家居插頭充電,充電八小時便可行近二百公里,若以快速充電,充電三十分鐘就有八成電能,而使用電能比汽油平八成,相信可吸引駕駛人士改用。

推動環保小巴被指失敗
消息人士續稱,未來兩、三年只有數間日本及歐洲車廠大規模生產電動車,隨時供不應求,本港可趁機發展相關的零部件生產,因此香港必須做足配套設施,為引入電動車做好準備,「否則唔夠爭」。

政府已初步與電力公司磋商,日內亦會成立由業界、發展商、學界等組成的督導委員會,研究在政府及私人停車場提供充電設施的可行性,以及推動電動車的策略。

然而,政府的構思被業界潑冷水,環保小巴大聯盟委員梁雄稱,業界曾於○二年獲政府津貼每輛八萬元試用電動小巴,但效果差強人意,是失敗之作,他指出,電動小巴充電五、六小時只能行駛約八小時,車內又要安裝六個重達數百磅的電池,完全不符合成本效益。

大學研發未獲政府支持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亦言,數年前已有商人及本港大學設計及研發小型電動私家車,每輛至少要十萬元,一直未能獲得政府支持。如今政府計劃大力推動電動私家車,他表示歡迎,但政府要做好技術改良及配套設施,否則一切只是空談。

三菱汽車香港代理市務部負責人李韋光表示,該公司曾與政府接洽,商討提供電動車予政府試用,新型號的電動車充電方便而且耐用,相信有一定市場,暫時未定售價。

中華電力及香港電燈均表示,會積極配合港府推動電動車。



       



三菱研製的電動車,充電八小時可行駛近二百公里。
香港早前已引入電動電單車,警務處有六輛電動電單車正投入服務。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