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苦主嚴正發聲

15/11/2008
文: 讀者•郭維深


作為一名苦主,我現在嚴正聲明在此代表四萬雷曼苦主,推翻十四日在本欄署名為「一群反對投資者無理要求的市民」的讀者的謬論,希望他好好反思,棄暗投明,不要誤導讀者,本人對他的論點,順序作出如下回應:

1.苦主不是輸打贏要,亦不是投資失利,在股市大幅波動下股民輸了身家也不會申訴,咱們是在銀行職員詐騙下,被誤導指該些投資項目是百分百保本,並誤信銀行商譽才認購迷債。銀行職員曾作虛假陳述,訛稱宣傳單張的「本產品並不保本」,意思是指在本港的大藍籌實力上市機構倒閉的情況下,才令投資者損失本金。

2.「夾口供」的謬論不是事實,投資者互不相識,若是夾口供一定存在漏洞,必會被揭發,過往多年的定期存款及風險取向問卷是有力證據。

3.因銀行銷售手法違規,違反合約精神,故此要對事件特殊處理。

4.金管局及證監會是監管銀行營運的政府機構,監管不力,負上賠償責任亦合理。

5.只有刁民才會反對銀行賠償,賠償是負責的行為,是銀行挽回信譽及恢復投資者信心的唯一途徑。

我們不了解該名讀者的背景,但他的歪理不會得到任何人信服,立法會以大比數通過決議,成立專責小組徹查雷曼事件,已代表群眾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