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處屢縱容壹傳媒宣淫

02/11/2008


台灣《壹週刊》近期因內容淫穢而在當地被禁及下架後,本港市面仍有出售該期雜誌,陸智豪與白廣基於《ontv》評論節目《就係敢表》中質疑,該刊物打�鞳u社會新聞」的旗號販賣色情,堂而皇之在書報攤售賣,批評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不知在做甚麼。

陸智豪批評,該期台灣《壹週刊》形同色情刊物,封面根本不能出街,驟眼一看還以為是色情電影,他續指壹傳媒在台灣一份免費報《爽報》,經常將強姦案圖文並茂刊出,借模擬案件的示意圖開脫。

陸智豪又不滿影視處長鄭美施未解釋事件,「同一本台灣《壹週刊》,台北當局禁了,香港又禁不禁呢?……不禁就出來解釋有何法律依據不禁,或有何法律依據繼續出」。他以外國名模Kelly Brook沙灘照片為例,說明淫褻物品審裁處的三重標準,指出問題根源不在淫審制度混亂,而是崇洋媚外,支持反中亂港,故壹傳媒在台灣出版的《壹週刊》便不用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