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以待「幣」Vs坐以待「斃」!

14/10/2008
文: 黃毓民


以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為首的特區政府財金官員,昨日出席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講解當局處理雷曼迷債事件所擔任的角色和採取的相應行動。面對議員輪番質詢,有關官員只是「照本宣科」唸唸有詞,並沒有回應具體的問題,特別是雷曼苦主的索償以及監管銀行方面,完全沒有答覆。

國寶級的人工,國際級的懶惰,反應遲鈍的財金官員,不知愧恥,還要大言炎炎說甚麼先知先覺:「……金管局在○五年三月和○六年三月都發出了附加指引。直至○七年,金管局在三月、五月和六月,即在美國次按危機在○七年第三季爆發之前,高頻率地連環向銀行發出附加指引。」如果金管局先知先覺,對金融海嘯有預警,銀行便不會後知後覺,雷曼苦主也不會不知不覺;而政府把責任推到銀行身上,不肯承擔監管不力的責任,雷曼苦主則只能自力救濟,上街示威,或者消極的望天打卦,自求多福,最後可能要自殺收場。

看到這些官崽的嘴臉,真是心中有氣;財金官員高薪厚祿坐以待「幣」,雷曼苦主則是坐以待「斃」!

雷曼迷債事件已令市民對銀行失去信心,當中更可能涉及不良銷售手法,如今銀行紛紛提出自行內部調查,官員即顯得受落;但是「自己查自己」,信得過嗎?為何一眾財金官員,從未考慮由政府設立獨立小組去調查和仲裁,以及要求銀行提供銷售手法的指引,以調查銷售過程中有沒有違反規定?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開了八個鐘頭,雖不能說都是言不及義,但肯定沒有澄清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