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營壽司店 配股爆糾紛
扒王之王老闆告板前鄭威濤

11/07/2008


著名連鎖食店板前壽司的大股東鄭威濤,與去年才入股的扒王之王老闆李德麟因股份分配問題引發糾紛,鄭被指多年來不斷自設公司開設分店,鄭後來答應成立集團以連鎖形式經營,並把分店股份分給股東。惟李去年入股後,發現鄭根本沒有成立新公司管理板前,更開設形式相近的板長壽司「搶生意」,李因而入稟高等法院,要鄭履行承諾分配股份並要鄭交代帳目。

原告Fine Elite Group Limited,被告鄭威濤。入稟狀指,被告擁有駿濤的控制權,自○四年板前尖沙咀旗艦店開設後,被告同年底以個人名義成立盈喜有限公司在銅鑼灣開分店,又准駿濤免息貸款給分店公司,原告指駿濤在○五至○六年間共撥超過二千八百萬元給盈喜。

潘氏姊弟曾就分店的經營方式表示不滿,被告答應會把分店公司股份分給二人,可是他從沒履行承諾,而板前的分店至○六年已開至六間。

指違諾開分店及板長壽司
潘嘉聞○六年再向被告提分店的事,被告答應成立Hero Elegant Limited(下稱新公司),以集團形式經營板前全線分店,被告佔新公司六成九股份,原告佔三成一,被告不得再自設公司開設板前分店,亦會交出帳目資料。

李入股後,被告再以同樣手法開三分店,去年五月更先後開設五間形式相近的板長壽司,又向顧客宣傳被告是兩店的老闆。

原告更發現,被告聲稱會成立的新公司,在英屬處女島根本沒有登記,在港雖然有一同名公司,但與被告及板前並沒關連。原告指被告違約,又無交出會計資料給原告及新公司股份的證明書,令原告蒙受損失。因而要求被告依協議與原告分帳,並要被告賠償損失。 入稟狀編號:HCA 12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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