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5月11日

拒絕立法監管 私地處處堆填
政府空談保育貝澳變垃圾崗

11/05/2008


【Sun特搜小組記者鍾兆倫、甘偉倫、葉永芝報道】大嶼山貝澳濕地,多年前被政府列為海岸保護區,口口聲聲要打造為生態天堂,但時至今日,那况的實況是「死氣沉沉」,不少農地被堆起山丘般高的石屎泥頭、殘破的油桶及爛帆布,變成了廢料場。原來,促成這個慘不忍睹的景觀,就是聲稱推動保育的政府,至今仍拒絕立法監管私人土地堆填工程,助長業主「為所欲為」,摧殘本港自然生態。

「唉!等冲成日,連雀屎都見唔到!」手執全套「架生」,包括望遠鏡及相機長鏡頭去觀鳥的Ronny,日前清晨已在貝澳海邊「海岸保護區」的濕地守候,欲一睹罕有雀鳥的風采。他選擇貝澳,因為那况擁有大嶼山最大的淡水濕地,曾是雀鳥天堂,有多種罕有雀鳥如「寶興歌鶇」及「金眶」,也是中華白海豚、江豚的活躍地點。但等了大半天,莫說「金眶」,連麻雀也沒有,見到的只是石屎垃圾地。

事實上,以「石屎垃圾地」形容該處,非常貼切。該處多幅農田已變成地盤,堆滿沙石泥頭。此外,爛帆布及爛膠桶,甚至生𣁾鐵枝也堆滿地上,寸草不生。亦有一幅鄰近紅樹林的臨海土地,被堆上近兩層樓高、至少四米的泥頭石屎,還有亂棄的多塊爛木板及破油桶,儼如「垃圾崗」。

睇死政府冇符
以前,貝澳的青翠草地、藍天碧海及「吱吱」雀鳥聲,令人神往,每逢假日吸引大批遊人慕名而至。此外,由於貝澳極具生態價值,行政會議於○○年通過,將嶼南路的貝澳至水口段海岸範圍,包括部分私人農地,近一百六十三公頃土地規劃為「海岸保護區」(Coastal Protection Area)。

所謂「海岸保護區」,是為保育、保護及保留天然海岸環境而設,規定除農業用途或與保護環境相關的發展外,不容許其他土地發展,包括興建住宅。但實情卻是另一回事,農田遭填平,連分別掌管環保及規劃事宜的環保署及規劃署也無能為力。

「只要唔起屋,你點填塊地都得!」當地一名居民透露,貝澳被規劃為「海岸保護區」後,仍然有人不斷將濕地農地填為「廢料場」:「睇唔到政府有乜方法去保護!」

環保署承認,自去年五月起,接獲五宗於貝澳區的相關投訴,但因土地為私人擁有,而堆填工程亦在業權人同意下進行,故未有違反「廢物處置條例」或任何環保法例。

規劃署指出,在「海岸保護區」填土及挖土等工程,須獲城規會規劃許可。違例首次被定罪可被判罰五十萬元,第二次定罪最多可被罰款一百萬元。不過,大嶼山南岸分區計劃大綱圖所涵蓋的範圍,先前不為「發展審批地區圖」涵蓋,故不受《城市規劃條例》限制,該署過去十二個月曾接獲三宗相關投訴。

除貝澳外,規劃署已將新界區近九千公頃、逾百分之二十的土地劃為與自然保育相關地帶,包括「海岸保護區」、「自然保育區」及「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等。惟「保育點」變「堆填區」的情況極為普遍。

倡推換地政策
「搞到咁樣,都係因為政府至今都唔願意修例,保護天然資源!」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指出,政府透過行政手段限制堆填高度,已可阻止多個保育地區變廢料場,但多年愛理不理,到○五年才限定,堆填不能超過一點二米高。由於當局後知後覺,已令不少保育地區飽受破壞。

多次提出修改保育相關法例的立法會議員蔡素玉無奈地說,法例只規定一公頃以上土地,堆填前要提交環保評估報告,但細規模農地則不受監管,結果地主「為所欲為」。她促請政府盡快修例,限制土地堆填,並設立保育基金,當發現私地有保育價值時,可按地積比例與地主交換土地,甚至直接賠償。她說:「政府仲係乜都唔理,香港遲早無晒自然生態!」



       



被列為海岸保護區的貝澳,部分農地堆滿石屎泥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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