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潘屋」原址保留

15/03/2008


【本報訊】本港僅存的正宗傳統客家大宅、一級歷史建築元朗「潘屋」將獲原址保留。潘屋新業主申請將旁邊一帶土地發展,並承諾將佔地約六千五百平方呎的潘屋及屋前風水池保留,與擬建兒童遊樂設施的南面空地一併列為公共休憩用地。

丟空逾十年的潘屋、連同附近約四萬平方呎的「未決定用途」土地於去年易手,新業主向城巿規劃委員會申請改作綜合住宅發展,在潘屋旁邊興建三幢約十二至十五層高的低密度住宅,總樓面面積約十萬平方呎。業主另申請將最西面逾四千平方呎的私人土地作緊急車輛通道,以換取土地正中央一幅約二千平方呎的官地。新業主承諾會原址保留潘屋,但未有透露會否及如何保育或活化潘屋。

疑變濫藥天堂
建於一九三二年的潘屋位於元朗凹頭博愛醫院以西,原屋主潘君勉為已故中共元帥葉劍英的好友,葉帥一家一九四五年訪港時亦曾到潘屋作客,另在日佔期間亦曾被日軍徵用為憲兵辦公室,屋內仍保留相傳是日軍留下的書桌,別具歷史意義。

潘屋又稱獅子屋,橫樑及牆上多處可見「獅蹤」,大宅採「兩進兩側廊」布局,加上屋前半圓形的典型客家風水池等,展現客家建築特色。由於乏人打理,現時屋前雜草叢生,屋內一片荒涼,桌上遺下多支藥水空樽,懷疑有人在此濫用藥物。

可持續發展公民議會主席黎廣德認為,政府應透過行政手段,與業主進行協調,提供金錢或經濟誘因鼓勵業主保育歷史建築,不再任由破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