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號召再遊行

16/02/2008


梁美芬(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授)

警方自己都搞唔清楚(照片評級),好容易拉錯人,司法機構不應倉卒提出起訴。

張達明(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授)

今次事件打擊警方公信力。

張民炳(淫褻物品審裁處委員)

警方不懂分辨不雅及淫褻物品。

徐傑生(網民遊行發起人)

警方及司法機構手法有極大問題,令網民及市民極為憤怒及失望。

涂謹申(立法會議員)

政府操之過急,將成件事搞到好亂。

樂觀的人(網民)

有智者……因為佢趕住邀功�v彩,保護名人心切,搞到人�孕敓中Q幾日監。

鐵鳩船長(網民)

我提議搞多次遊行,警方咁樣做真係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