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流浪動物 用途違反契約
狗場涉霸官地擾民

12/11/2007


元朗流浮山一個專門收養被遺棄動物的狗場,涉嫌佔用官地,而狗隻發出的噪音,亦滋擾村民。狗場其中一名義工說,土地是由一名原居民免費借出,又對有村民覺得受滋擾感到遺憾,惟義工已盡力管理狗場,將滋擾減到最低,希望村民能夠遷就。

被指涉嫌違規的狗場位於流浮山沙橋村下灣,佔地約一萬平方呎,在上址運作約半年,現收養一百八十隻狗,三十隻貓。沙橋村村代表郭樹基說,狗場亦涉嫌佔用官地,排出的污水也可能影響蠔田的產量;此外,狗隻經常在晚上十一時至翌日凌晨五時這段時間發出噪音,令村民無法安睡,部分村民更因無法忍受噪音而遷出。

地政處已發警告信
地政總署發言人證實,該狗場的部分土地為政府土地,元朗地政處將會採取適當的土地管制活動。根據法例,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可被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而其餘土地雖持有政府牌照,但根據契約只可作住屋及耕作用途,經營狗場屬違反契約,該處已向持牌人發出警告信,要求盡快糾正違規事項,否則考慮取消上述政府牌照。

漁農自然護理署發言人表示,該署於今年八月收到一宗投訴,指狗場發出噪音,經調查後發現一名女士在該處收養多頭狗隻,但並無涉及狗隻買賣活動。環保署發言人回應說,該署自今年五月起,合共收到四宗有關狗場排放污水的投訴,但經調查並無發現違例情況。

狗場義工黃小姐回應說,狗場已經加高圍板,及安排義工二十四小時在內駐守,一旦發現狗隻在深夜發出噪音,即會噴灑米醋及加以安撫,控制音量,希望村民能互相遷就。她又希望政府能夠撥出地方,供團體收容流浪動物。



       



流浮山沙橋村下灣一狗場涉嫌佔用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