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敬創涉以彭晴母親名義報稿費
港台DJ呃錢愈揭愈臭

23/10/2007


【本報訊】香港電台唱片騎師陳敬創及「拿拿淋」李慧娜,涉嫌虛假申領港台撰稿及資料搜集費,遭廉政公署起訴,兩人昨在九龍城法院分兩案提堂。

其中陳敬創被控共十二項罪名,他除涉嫌訛稱其母曾以藝人身份為港台撰稿外,亦被指串謀又名「彭晴」的唱片騎師彭家敏詐騙港台。陳敬創及「拿拿淋」昨日均獲准保釋,案件分別會轉往區域法院及九龍城法院再提堂。

現職港台節目主任的陳敬創(四十歲),綽號「阿創」、「肥仔」,被控十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以及兩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他在二○○一年二月至○二年二月期間,使用十張付款申領表,用以顯示其母親王玉芳曾以藝人身份,為港台提供撰稿及資料搜集服務,並且串謀廖倩怡詐騙港台,訛稱陳母向港台提供上述服務,促致港台付款予陳母。

陳另涉嫌於二○○○年十月至○二年二月期間,串謀另一名唱片騎師彭家敏詐騙港台,訛稱彭母李慧云曾向港台提供撰稿及資料搜集服務,從而誘使港台向彭母付錢。案件涉款達九萬三千九百元。

陳敬創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九日轉介往區域法院再訊,陳准以二萬元保釋。資料顯示,「彭晴」曾經被指涉嫌聯同他人以虛假資料申領費用,今年一月初遭廉署拘捕,稍後獲准保釋,至今未被起訴。

「拿拿淋」被控偷竊洗黑錢
另一案,任職港台編導、原名李慧娜的「拿拿淋」(三十五歲),被控共六項罪名,包括三項盜竊及三項洗黑錢罪;控罪指她在○一年五月至八月期間,偷竊公帑共一萬八千九百元,並處理上述犯罪收益。她昨否認所有控罪。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提出,李被控盜竊及洗黑錢兩組罪名涉及同一罪行,質疑廉署重複檢控。控方解釋經徵詢律政司後,認為李身為港台月薪職員,無資格申領撰稿及資料搜集費,但她涉嫌向港台提供假資料誘使港台向第三者發放費用,屬於盜竊;而該第三者事後將涉款轉交被告則屬洗黑錢。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二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拿拿淋」准以一萬元保釋。

案件編號:KCCC 6534 & 6533/07



       



「拿拿淋」李慧娜被控三項盜竊及三項洗黑錢罪。
涉嫌詐騙公帑的港台唱片騎師陳敬創獲准保釋候審。
女唱片騎師彭晴早前遭廉署拘捕,但獲准保釋,至今未被起訴。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