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9月27日

主管五度犯錯 未等家屬認屍
域多利亞殮房擅葬遺體

27/09/2007


【本報訊】 公眾殮房再發生遺體處理失誤事故,一名於域多利亞公眾殮房工作的殮房主任疑違反既定程序,自把自為地將無人認領的遺體,提早送到沙嶺公墓埋葬,直至本月中有家屬在限時前往認屍時才揭發事件。更令人震驚的是該名殮房主任已是三個月內第五次沒有按既定程序辦事,甚至曾經即日已將無人認領屍體下葬。

消息指出,該名殮房主任目前仍在殮房工作,未被停職,宪生署承認有人沒有按程序辦事,初步調查事件相信不涉利益輸送,只是有人在工作程序上出錯,要待整個調查完結後才決定如何處理。

事件中,被提早下葬的是一名六十五歲老翁的遺體,他在屋擥寓所死亡後,屍體便由警方於本月一日送到域多利亞公眾殮房,該名殮房主任三日後進行剖屍,發現死因無可疑,並聯絡屋擥管理處及曾跟進死者的一名社工,相信死者無親屬,故自行將遺體於本月十日移交食物環境宪生署,並送往沙嶺公墓埋葬。不過,根據既定程序,無人認領的屍體要在剖屍三十天後,才可交予食環署送往埋葬。但在本月十一日,宪生署接獲警方通知已找到死者家屬,當局隨即聯絡對方解釋並就事件致歉及提供可行協助。

未按既定程序
宪生署又表示,翻查紀錄發現,今次已是該名殮房主任三個月內第五次提早將無人認領的屍體交予食環署,並無按既定程序行事。

事發後,當局已經採取改善措施,重新提醒所有殮房職員若要將無人認領的遺體運去公墓埋葬前,必須先得到法醫簽紙確認及得到主管級的同意,及提升殮房的電腦系統,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則批評本港殮房屢發生人為失誤,反映管理上有嚴重問題,質疑殮房及政府管治的能力,他說:「究竟制度、人手、培訓出現咩問題,點解經常發生錯失?」他建議政府再成立委員會進行研究。

曾調查去年富山殮房「領錯屍」事故的獨立委員會召集人尹志強認為,事件是職員工作程序出錯,相信不是屍格不足引起。



       



提前埋葬遺體時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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