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4/2007
【專案組報道】一名十五歲名校中學生,為了炫耀自己比時下青少年富有,貪玩在個人網誌(Blog)上刊登一幅放有四張五百元鈔票的相片。一班醒目網民細閱該相片後,揭發其中兩張鈔票並無防偽特徵,且鈔票號碼相同,懷疑有人印製偽鈔,故利用警方的網上系統向警務處處長鄧竟成報案,警方科技罪案組正全力追查,暫時未有人被捕。
被網民揭發懷疑印製偽鈔的主角是一名十五歲姓馬少年,就讀九龍深水�膉@名校,他在個人網誌中記下自己的感受,其中一篇網誌發表於本月五日清明節假期,他在網誌中聲稱和一名女性朋友到旺角逛街時,可能因身上穿�顗漲蝒A及手錶總值一萬元關係,被不少年輕人注視,他在網誌中說:「街上勁多MK(旺角)傻仔,勁多人望住我,我一隻錶等於佢全身,仲有找添。」
該名姓馬少年更在網誌中展示其當日穿�鞳B總值逾萬元的日本及美國名牌衣服,包括他當日戴上價值二千七百元的電子手錶,網誌中並刊登一幅放有四張五百元鈔票的相片,以凸顯其身家豐厚,不少曾瀏覽過該網頁的網民對於他年紀輕輕卻有不少名牌,感到非常羨慕。
複製紙幣可囚半年
一批網民在瀏覽過該網頁後,懷疑該幅展示的鈔票可能有兩張是偽鈔,網民在網上討論區指出,四張鈔票中有兩張的顏色較為暗啞,而且鈔票旁邊有一行白邊,懷疑是偽鈔,網民在細看下,更揭發該兩張鈔票的號碼與另外兩張相同,網民懷疑有人印製偽鈔,透過警方的網上舉報系統,向處長鄧竟成及商業罪案調查科舉報。
警方發言人表示,案件正交由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跟進,個別案件不會評論,任何人未經金融管理專員書面同意,在任何物質上,以正確或不正確的比例複製紙幣或其任何部分,即屬犯罪,可被監禁半年及罰款二萬元。法律界人士伍家賢稱,行使偽鈔是違法,但若然有市民翻印鈔票用作學術或工作性質,無意圖行使,並在翻印鈔票上印上「樣本」字眼,則可能不算違法。
記者查詢即刪網誌
記者曾以電郵聯絡該名姓馬少年,但馬無回覆,更隨即將網誌刪除。該校校長接受查詢時稱,該名學生操行良好,曾在校內學習Photoshop相片修輯軟件,電腦知識不錯,或透過軟件修改鈔票,引起網民誤會。他會召見該學生了解,以及勸喻學生避免在網上發表可能令人誤會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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