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抨當年誤解《基本法》條文
孕婦湧港終審庭遺害

14/01/2007


【本報訊】內地孕婦蜂擁來港產子,引起修改《基本法》的討論,前律政司司長、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指出,當年是終審法院錯誤理解《基本法》條文,才導致現在的問題。她指出有三個方法可解決問題,其中兩個方法須中央出手,包括修改《基本法》或向人大常委會尋求釋法,但相信中央在非不得已情況下,不會修改《基本法》或主動釋法。

港法院可作新裁決
梁愛詩昨天出席一個《基本法》講座時,不少聽眾問及當年莊豐源案後,中央未有就本港終審法院裁決作出釋法,結果非本港永久居民的內地父母在港出生的子女也可得居港權,引致內地孕婦湧港產子,特區政府現在能否要求中央就香港永久居民定義重新解釋,修訂當年的裁決。梁愛詩指出,當年終審法院認為權利不應受限制,嬰兒在港出生便享本港居留權,當時法院估計一年只有數百至一千名兒童,香港可以承受得到。

除兩個須中央出手的方法外,另一個方法是本港法院作出新的裁決。梁愛詩指出,在普通法下,法官按案例判案,但英國樞密院在一九六六年作出聲明,若法官判案後社會有重大變更,可不受以前案例約束,法官可在另一案件作不同裁決。不過,案件要由入境處提供適當個案,由法院作新的裁決,且看看法院有否勇氣承認當年有錯誤。她說特區政府知道這三個方法,部門會有考慮。

另外,梁愛詩因事未能出席匯賢智庫主席葉劉淑儀的南區辦事處開幕禮,梁說要港人治港成功,有能力的人應出來參選,而葉太是有本領的人,但葉太未有向她談及參選事宜。梁又表明自己不會選人大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