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2006
本港地少人多,如道路不通,市民往往要兜大圈才能抵達目的地,費時又失事。鄧達明律師指出,故此本港有道路權(Right of Way)的規定,即使是私家用地,亦要顧及公眾利益,撥出通道讓他人經過。
鄧達明舉例說:「點解中環�蒂a咁貴,�螞袘�行大廈唔�黍`行起地舖?要將地下塊地開放畀市民出入?即使假日畀人用�琤蟛矷A亦隻眼開隻眼閉?」
他解釋,原因就是政府為免市民兜大圈,才能互通皇后大道及德輔道中,故在批地時加入條款,要求�螞袧極X通道讓市民經過。他又表示,如政府批地時沒有顧及道路權問題,便屬於規劃或行政失當,受影響市民可就事件向申訴專員投訴或向區議會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