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新猷鼓勵與父母同住

13/10/2006


【本報訊】新一份《施政報告》推出多項支援家庭的政策,房屋署亦擬放寬多項政策,鼓勵子女與父母同住,研究的措施包括:容許與父母同住的新來港成年子女可申請加戶;願意照顧父母的子女可獲編配面積更大的市區單位,甚至額外多配一個市區單位。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下周二將召開集思會,研究有關措施能否達致家庭和諧。

按照目前規定,公屋住戶新來港的成年子女,只可以「有條件暫准居住」形式,居於公屋內照顧父母,不可申請加戶,若戶主去世,子女更需遷出單位。消息人士透露,房署正研究放寬戶籍政策,容許公屋戶主新來港的成年子女可申請加戶,照顧父母之餘,社會爭議性亦較大。

涉額外公屋資源
為了鼓勵公屋住戶與父母同住,房署亦考慮修訂現有的「新市樂天倫」優先配屋計劃,因現有計劃限制家庭只可獲配新市鎮的兩個單位,但一般長者不喜搬往新界,故計劃推行以來,申請人多是子女搬到新界公屋,長者仍留於市區,未達預期效果。消息人士亦承認,多配一個市區單位的話,會涉及額外公屋資源,必須小心研究,有關子女亦須符合入息及資產限制。

另外,房屋協會於今年三月已推出三代同堂長幼共聚居住計劃,鼓勵已婚並有子女的第二代家庭成員,搬回父母單位,他們住滿一年後,便可獲配多一個單位。房協發言人表示,至今已有一百三十七戶因此獲配多一個出租單位,另一百六十多戶正輪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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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正考慮放寬公屋編配政策,鼓勵子女與父母同住,配合施政報告重視家庭的核心政策。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