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關懷重燃生命希望

11/09/2006


【本報訊】曾燒炭自殺者獲救後會出現後遺症,在康復過程中,家人在起居照料固然重要,但慰解、關懷及支持,更可根治其心靈傷痛,對生命重燃希望,大大減低他再自殺的機會。

留意獲救者心理變化
香港家庭心理治療師協會註冊臨床心理學家羅志華博士指出,有意尋死者會處於「三無」困境,即認為生活無助,無力去解決問題及生命無希望,此時,家人的支持及關懷對他們是相當重要,尤其是男士,一生中最重要的人包括母親、妻子及兒女,獲得她們的愛心,男士始能重拾生存的動力,打消尋死念頭。

香港中文大學精神科學系��授李誠表示,家人要隨時留意自殺獲救者的心理變化狀況,體會及理解其想法,慢慢再建立互信關係,然後幫他解決問題,一旦發覺當事人再出現抑鬱、胡言亂語,要立即尋求專業治療,只要他由心灰意冷轉回積極,便不會再次尋死。

香港首宗燒炭自殺個案發生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自此燒炭輕生蔚然成風,燒炭自殺後遺症通常在兩至三個星期後才逐漸浮現出來,包括神情呆滯、失憶、失禁、語言障礙、行動遲緩,甚至出現老人癡呆症,失去照顧自我起居飲食能力,家屬應留意病人康復情況,若發現有異常需即時跟進求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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