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補習天王 開六萬元空頭票
史Sir輕判社服令

26/08/2006


【本報訊】被喻為第一代「補習天王」的「史Sir」史偉全,因簽發不兌現的期票予學生及家長以退還學費,早前被裁定二十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成,昨獲法庭輕判社會服務令一百二十小時,暫委裁判官相信史偉全因一時貪念犯法,令人惋惜,希望他日後利用專長回饋社會。

獲獄友贈糖果感動
現任職物業代理的被告史偉全(四十二歲),離開法庭時未有回應記者提問。他在自撰的四頁長求情信中,提及還柙兩周候判時的所見所想,表示遭獄友認出後,獲送贈糖果及紙巾,令他感動不已。

被告的妻子亦曾到獄中探望,當他目睹妻子哭泣時,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內疚,承諾日後會更加小心,不再胡亂簽發支票。被告的姨甥女昨亦有到庭聽審,更為他張羅款項賠償給事主。

暫委裁判官馬藻玉判刑時表示,感化官對被告予以正面評價,現時被告願意退款給事主,及獲家人支持協助還款,希望被告緊記還柙兩周期間深感悔意的感受。

去年三月二十二日,A1補習社因導師不足導致取消部分補習班,十八名學生及家長要求退還預繳的學費,被告因而簽發多張期票,涉款六萬二千多元,但被告當時的銀行戶口內實得四十六元結餘。

案件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時,被告曾供稱當時打算出售補習社套現,及由胞妹賣樓協助,惟有關供辭不獲法庭接納。

案件編號:KCCC 2857/06



       



史偉全獲姨甥女(左)協助張羅款項,賠償給事主。
第一代「補習天王」史偉全昨日同意悉數還款給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