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8/2006
第一代「補習天王」史Sir史偉全,涉嫌去年退還學費予補習社學生及家長時,開出二十張未能兌現的期票,他昨日受審時辯稱,當時有金融集團洽購A1補習社,他以為出售補習社及借貸後可解財困,因此雖然戶口只得四十六元,仍開出金額共六萬三千元的期票,豈料執達吏突然上門封舖,令他措手不及。
四十二歲被告史偉全是A1補習社的負責人,他被控共二十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經審訊後裁定表面證供成立,押後至本月十一日裁決,期間他續准保釋候判。
案情指出,A1補習社由○五年初開始,因為導師不足而要取消部分補習班,學生及家長遂要求退還預繳學費,A1同年三月二十二日發出三個月的期票,豈料一個星期後,A1便因租務問題倒閉,學生及家長同年六月至七月入票時均一律遭「彈票」。
九七年被揭無牌桝學
史偉全自辯時,憶述他於九七年因為被揭發無牌桝學及定罪後,曾因債務問題將A1出售,直至○四年七月才購回,但至同年十二月,因為有老師散布謠言及相繼離開,日校部失去規律性收入,令部分補習班不能開辦。
不過,當時A1其實尚有轉機,因為浩邦金融集團正有意以一百五十萬元洽購A1,史偉全因此相信,倘洽購落實,加上他可以向胞妹借貸,應該可以解決財困,於是他便向學生及家長們開出涉案期票。
史偉全續稱,去年三月二十九日執達吏前往A1封舖,事前他全不知情,當時只得十多分鐘收拾細軟,無暇取走學生資料,因此無從通知受害學生及家長期票無法兌現。
辯方在結案陳詞指出,A1其中一個銀行戶口其實是透支戶口,控方未能證明透支額為多少及銀行彈票原因,故不能證明被告的犯罪意圖。 案件編號:KCCC 28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