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2006
文: 宋小莊
隨幵印度經濟的發展,印度出現人才荒。為了紓緩人才荒,今年四月印度人力資源發展部除了擴大大學學額外,還要求印度理工學院、印度管理學院和全印醫學院三家名校,擴招低種姓家庭和經濟落後地區學生名額,從原來的百分之二十二點五增至百分之四十九點五,其他二十所大學則提高到百分之二十七。
印度高考可能學自中國
印度的種姓等級制度,由來已久。公元前十五世紀,印度為雅利安人所征服。征服者膚色較白,被征服者羅毗荼人膚色較黑。印度以膚色深淺定貴賤。到三千多年前,印度出現四大種姓等級:第一等級為婆羅門,掌祭司;第二等級為剎帝利,掌軍權;第三等級為吠舍,即老百姓;第四等級為首陀羅,即低層職業人士。在首陀羅之下的「賤民」沒有種姓,最受歧視。儘管時代的進步淡薄了種姓觀念,但種姓衝突時有所聞。印度的高考改革結果引發兩個多月席捲全印的抗議浪潮,若干著名院校學生聯合開展「絕食接力運動」,連醫生也進行全國性罷工。
印度高考招生舉措,可能學自中國。中國古代科舉考試已有「南北榜」制度,北方人與南方人取錄標準不盡相同。今天,中國仍有一年一度全國性高考,各院校有不同的錄取線,即使同一院校,對少數民族和邊遠地區學生也有照顧分,因此,年年都有東部沿海大城市學生遷徙到邊疆省市參加高考的例子。由於中國的民族政策基本是成功的,對高考的照顧只出現取巧的考生,但沒有爆發失控的衝突。
印度的措施也可能源於美國。上世紀六十年代美國民權運動高漲,一九六一年甘曍迪總統簽署行政命令,要求政府及其承包商採取「肯定性行動」(Affirmative Action),為少數族裔提供更多工作機會。約翰遜總統期間,更加以推廣,制訂不少「平等權利法案」(就像近幾年香港興起的若干反歧視法案一樣)。其目的是改善在歷史上長期受歧視的少數族裔和女性的劣勢及弱勢地位,在升學、就業、晉升、貸款、獎學金、招投標等方面,優先照顧黑人、印第安人、拉美裔、亞裔及女性求學者、就職者和承包者。
一九六九年尼克遜入主白宮,繼續推動「肯定性行動」,其勞工部長舒爾茲(在列根政府任國務卿)引進定額制度,公立大學招生時須招收一定比例的少數族裔與女性學生,接受政府資助的私立大學和私營機構也要提交相應規劃,旨在達標。到七十年代,還逐漸推廣到殘障人士和退伍軍人。
逆向歧視成為政治問題
「肯定性行動」照顧了一批人,結果卻造成對另一批人的「逆向歧視」,這並不是簡單的平等權利措施,而是敏感的政治問題。
美國就發生一起Regents of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訴Bakke(1978)的大案。案中主角巴基(Allan Bakke)曾參與越戰,在明尼蘇達大學總平均(GPA)有3.51分,又是史丹福大學機械工程碩士,醫學院入學試(MCAT)也成績優異,但卻被加州大學戴維斯校區醫學院兩度拒收,原因是巴基膚色不夠「黑」,名額留給少數族裔了。官司反覆打到最高法院,該法院作了罕見的「雙重判決」,一方面認定錄取定額有違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巴基應獲錄取;但另一方面又認定大學有權採取多元政策,把族裔作為附加考慮因素。印度高考改革遠比美國激進,社會衝突也將更激烈。